标题: [umd] 玄幻类(第一次法帖)斑竹加分啊!有空就更新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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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类(第一次法帖)斑竹加分啊!有空就更新的会!!

善良的死神!



“啪??”黎叔一把打掉阿呆手中几个小钱袋,骂道:“你傻X呀,你就看着丫头跟人走了?***,浪费老子这么多粮食,还没回报老子这死丫头就敢跑,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黎叔一脚将阿呆踹倒在地,不断的在不大的木屋中度步。
  阿呆痛苦的蜷缩在地上,抽泣着道:“不,不是我让她走的,是她自己要走的。”
  黎叔正在气头上,听了阿呆的话更是气往上撞,用力的踢了阿呆几脚,怒骂道:“她要走你就让她走啊!傻死你得了。让你傻,让你傻。”惨叫声不断从阿呆口中传出,旁边的小偷们都幸灾乐祸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没有一个上来劝阻。
  半晌,黎叔的气消了许多,他这才想起,阿呆毕竟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要是打坏了,哪儿去找这么听教听话的手下。气哼哼的拣起地上的钱袋,冲阿呆道:“以后给我学机灵点。”一个人走了出去,小偷们都知道,他是去喝酒了。
  阿呆全身疼痛的缩在角落里,他怎么也想不通,明明不关自己的事,为什么黎叔要打他。丫头临走时的话始终盘旋在他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其他的小偷吃着黎叔不知道从哪个饭馆弄来的惨汤剩饭,嬉笑着聊着一天的经历。当阿呆想起自己一天还什么都没有吃时,早已经连渣滓都没有了。他心头仿佛被什么压着似的,对丫头的思念越来越强烈,丫头说的对,活着,真的是好痛苦啊!
  第二天一早,黎叔大发慈悲的扔给阿呆一个馒头,当他狼吞虎咽的吃完后,又被派出去开始了一天的牵鱼行动。
  天上零星飘落的雪花给路人带来淡淡的寒意。在路上缓慢的走着,阿呆心想,什么时候也能再出现一个老妇人将自己也带走啊!馒头什么时候能吃饱自己就满足了。丫头不知道怎么样了?她和那个老妇人走了,是不是每天都有馒头吃呢?
  正想着,他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衣着奇怪的人,之所以让他感到奇怪,是因为那个人的高大的身材完全笼罩在一件大斗篷中,从外面根本看不清相貌。斗篷下似乎有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在晃悠着,阿呆决定,今天就以他为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了。一边想着,阿呆悄悄的跟了上去,从腰带上摸出自己那锋利的小刀片,等待着下手的机会。阿呆之所以能够经常成功的牵到鱼,和他的韧性很有关系,每当他决定了猎物时,就一定会跟紧对方,直到自己得手为止。
  跟着跟着,那个穿着斗篷的人走进了一家豪华的饭馆,饭馆从外面看装修的金碧辉煌,房顶都是用琉璃瓦铺成的,阿呆心想,能到这儿吃饭,他的钱袋中一定有不少钱。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暗暗开心起来,如果能多牵些鱼回去,说不定黎叔会让自己饱餐一顿馒头呢。他蹲到饭馆门口旁的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
  “去,去,去,哪儿来的小乞丐,一边呆着去。”饭馆的门童踢了阿呆一脚,嫌恶的看着他说道。
  阿呆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势利眼的门童,赶忙点头哈腰的跑的远了些,找了处能够遮挡风雪的阴暗角落才再次蹲了下来。
  把玩着手中锋利的小刀片,阿呆耐心的等待着,他一点都不着急,吃饭嘛,吃完总是要出来的。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了,终于,那个穿着大斗篷的人走了出去,另阿呆兴奋不已的是,那个人是正面向他走来的。正面,是最好下手的。他赶忙站了起来,稳定住自己的心神,迎面朝那人走去。那人的身材很高,阿呆只到他肚子左右的地方,两人间的距离在不断的拉近,阿呆用夹有刀片的手挠着自己的头发,就在两人相距一米之时,阿呆脚下一个趔趄,和那人撞了一下。
  阿呆顿时感觉到自己似乎撞上了一面铁板似的,全身说不出的疼痛,他无意间抬起头,正好看到那个人的容貌。那是一副苍老的容颜,脸上有着无数细密的皱纹,看上去似乎有七、八十岁了似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阿呆忙不跌的陪着不是。
  老人只是哼了一声,并没有说话,依旧向前走去,似乎茫然不知自己的斗篷已经被割开了一道缝隙,腰间的钱袋已经不见了。
  看着对方并没有难为自己,阿呆兴奋的向前跑去,一个不小心,被地上的积雪滑了一下,摔了个四脚朝天,牵动昨天被黎叔毒打的伤处,使得他不断的痉挛。但即使是如此,也难掩阿呆心中的兴奋,他在钱袋到手的时候,就发现重量异常大,即使里面完全是铜币,也足够今天交差的了。摇晃的爬起来,他飞快的跑到一处小巷中。扭头看了看并没有人追来,不由得松了口气,拍拍自己的胸口,坐了下来。但是,阿呆不知道的是,他行窃的对象,从事的是大陆上一种特殊的职业??炼金术士。
  大陆上最崇高的职业就是神职人员,除了神职人员以外,各国中还有几种凌驾于普通劳动者之上的职业,这几种职业分别形成了各自的工会,成为大陆上几股特殊存在的势力。
  佣兵工会,人数最多的工会,所谓佣兵,其实就是应顾主要求去执行一些简单或者困难任务的一种特殊职业,他们根据任务的难度不同得到高低不等的报酬,而分散于各地的佣兵工会分会,就是他们接任务的最理想地方,当然,佣兵工会并不是白白为佣兵们服务的,他们会根据任务难度不同而收取一定的费用。由佣兵组成的队伍被成为佣兵团,一般一些非常困难的任务,雇主都喜欢找实力强大的佣兵团去执行,即使付出昂贵的代价也再所不惜。佣兵和佣兵团都分为六级,最低级别的是四级佣兵或佣兵团,以此类推,向上是三级佣兵、二级佣兵、一级佣兵、特级佣兵和最高等级别的超级佣兵,由于佣兵和佣兵团的数量众多,所以,想上升一个佣兵或佣兵团的等级是非常困难的。不同等级的佣兵都会由佣兵工会颁发不同的徽章,在佣兵组织中,等级高的佣兵或佣兵团是非常受到等级低于自己同行尊敬的。
  魔法师工会,魔法师在大陆上是仅次于神职人员的职业,由于修炼魔法对于本身素质有着极高的要求,所以,魔法师的数量极为稀少,其中那些修炼光系魔法的魔法师又几乎都被神圣教廷所收编,就更显得魔法师的珍贵,他们往往被高薪聘请的军队当中,几乎所有的中级以上魔法师都会被所在的王国策封为贵族,所以,魔法师这个职业也是普通平民最向往的,它代表着名誉和权利。魔法师分为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士和魔导师。由于国家补贴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所以魔法师一般都会到魔法师工会取得和自己等级相应的徽章,以领取相应的报酬,当然,取得徽章是需要经过魔法工会考核的。魔法师工会也是唯一一个不需要为它付出就给钱的工会。
  炼金术士工会,人数虽然不多,却在各国非常受到尊敬,各国的工会往往会被国家所收买,因为,炼金术士手中炼出的武器要比铁匠打造的好的多,是装备高级军队的最佳选择。天金帝国之所以得名,就是因为他们拥有四国中最大的炼金术士工会。炼金术士其实属于魔法师的旁支,他们大多擅长于火系魔法,他们强于魔法师的就是对各种矿物和药物的认识,强大的炼金术士往往能锻造出高级神兵,这些神兵的价值几乎无可估量,深受各国王室,甚至神圣教廷的喜爱。炼金术士也是最所有职业中除了杀手以外最富有的族群。炼金术士分为见习、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和大师级。炼金术士虽然也有各国通用、相应的等级徽章,但是,高等级的炼金术士往往不屑于领取。
  杀手工会,人数最少也是大陆上最神秘的工会,也有人称他们为杀手集团,杀手工会中的人员数量虽然不多,但他们都具有很高的能力,他们通过一些地下渠道接受杀人的任务而收取高昂的佣金。工会的组织极其严密,想加入其中只有两个途径,一,是经过种种艰难的考验,二,每年杀手工会会公布一个非常艰难的任务,只要有人能完成这个任务,就会被杀手工会吸收为会员。当然,想完成那个任务的困难程度绝对比那些艰难的考验要困难的多,很有可能会为此付出性命。由于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权利纷争,致使这个另普通人群谈虎色变的工会始终能够生存于大陆之上。杀手也有明显的级别区分,从低到高分为刺客、暗杀者、忍杀者和灭杀者。这些杀手由杀手工会统一管理,其身份都极为秘密,不为外人所知。他们不属于任何国家,人数从没超过百人,但是,却是一股相当可怕的力量。杀手中几乎很少有魔法师。
  盗贼工会,说白了,就是高级小偷的集合,有些贵族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贵重物品,会雇佣工会中的盗贼偷取。盗贼工会并不是每个小偷都能参加的,其中成员的要求虽然没有杀手工会那么严密,但也需要经过种种考核,只吸收那些素质和专业技能高超的盗贼。盗贼的等级从低到高分为盗贼,高级盗贼和获取者,一般能达到获取者水平的盗贼都是多次盗取过价值连城的珍宝才有的荣誉,他们也是大多数贵族最害怕的族群。盗贼工会有一条最严格的规定,那就是绝对不允许杀人。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也没有被各国的军队所剿灭。为了能更好的完成雇主交付的任务,盗贼工会的消息是最为灵通的。和杀手工会一样,盗贼工会也属于大陆上的阴暗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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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武士

嶙峋的山峰挺立在奥尔麦平原之上,远处一座繁华的城市座落在那里,城外九条大道交错纵横,蜿蜒绵延消失在天边尽头。
大片的田野,绿油油的吐露着嫩芽,道路两旁栽种着整整齐齐的行道树,更远处那绵延起伏的山丘之间,若隐若现得露出红瓦青砖,那是一栋栋精致的小别墅。
在壁立的山岭之间,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正孤独得站立在峰脊之间。
这个人看上去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但是他的目光却显得那样苍老,那是淡漠了一切的眼神。
他看着眼前的大地。
除了那壁立的山峰,和绵延的丘陵,一切都已经改变了。
那茫茫的大森林,现在已经被砍伐殆尽,森林那肥沃的土地变成了农田。
那条穿过城市的小河,现在也已经踪迹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宽广的大道。
在他的记忆里这里原本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城镇,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都市。
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系密特甚至已经忘记了他上一次来这里时,这里是什么模样的了。
那已经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对于拥有漫长的生命的他来说,时间已经快变得毫无意义了。
站在这里,眺望远方,系密特好像又回到了那遥远的年代。
623年初春,对于系密特是一个特殊的永远忘记不了的日子。
那个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对世事一无所知的少年。
在奥尔麦乡间的别墅之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时至今日,系密特仍旧清楚得记得改变他命运的那一天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
623年的初春,天气特别寒冷,人们还裹着厚厚的裘皮不肯脱去。
丹摩尔西部的小镇奥尔麦郊外是连绵不断的莽莽大森林。
森林距离小镇只有三百多米。
一条小河正蜿蜒通过小镇,它给小镇带来了清凉的饮用水。
在小镇下游,座落着十几座伐木作坊。
作坊旁边的空地上堆着粗大的刚刚砍伐下来的原木。
木材是奥尔麦最大宗的买卖。每年春夏季节总有很多商人到这里来购买大批的木料,因为有这条小河,木材运输才显得方便而又便宜。
最初定居在这里的人,只有这些伐木工人,那时候奥尔麦仅仅是一个由几十个除了斧头什么都没有的苦力汉搭建起来的一个林中营地。
随着原木从那条小河源源不断得运往各地,越来越多的人迁移到了这里,他们有的只是带着斧头孤身一人而来的,也有的带着妻儿老小,全家搬到这里。
奥尔麦渐渐繁荣起来。
迁移到这里的人们有得最终离开了这个地方,但是更多的人定居在了这里。
营地变成了村庄,最终成为了一个三四千人的小镇。
如果再加上每年春季和夏季到这里来找工作的伐木工人和购买木材的商人的话。
几乎有半年时间,奥尔麦和那些稍具规模的小城市没有什么两样。
既然需要养活数千人口,奥尔麦周围自然必须有大块的农田。
靠小镇西面的那丘陵绵延之处的树木,早已经在最初的一个世纪中被砍伐乾净了,将树根挖掘出来之后,那块土地成为了最为肥沃的农田。
不过那块农田并不是属于奥尔麦的伐木工人所有的。
那块农田属于领主大人。
奥尔麦原本没有什么领主,自从这里被开辟成一个小镇之后,国王陛下将这块土地封奉给了一位叫汉摩的伯爵。
对于国王陛下的旨意,奥尔麦人颇有怨言。
奥尔麦周围从来没有盗匪出没,而且镇上有的是身强力壮的汉子,也不怕野兽的侵袭,根本就用不着什么领主来保护他们。
对于这些伐木工人来说,领主无疑是一个什么事情都不作的吸血鬼。
让伐木工人们稍稍感到安慰的是,这位汉摩伯爵比起丹摩尔的其他那些贵族来说,算是相当和善,并且通情达理的了。
除了替国王陛下收税之外,这位领主大人唯一一件令人不满的命令便是,不允许伐木工人们在森林里面打猎。
因为这位领主大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打猎爱好者。
每天大部分时间,他都花费在打猎这种游戏之中。
众伐木工人们很怀疑,国王陛下将这个家伙派到奥尔麦来,是不是正是因为这个家伙喜欢打猎。
要不然,没有哪个贵族会愿意跑到这个穷荒僻壤来担任一个小镇的领主,这里每年的出产刚刚能够养活这里的人,能够收到的税金也极为有限。
除了满山遍野的鸟兽之外,很难想像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住那些贵族。
不过,伐木工人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领主大人确实有些手段。
自从他来了之后,木材的价格上涨了很多,因为这位领主大人不允许人们低价出售木材,有的时候甚至自己出钱将所有的木材买下来。
虽然木材的价格一涨再涨,但是来这里购买木料的商人们反而越来越多,每年春天,这座小镇总是人满为患,房租甚至比那些中心城市更加高昂。
随着众多商人们的到来,这里更趋繁华。
旅店,餐馆渐渐在这个荒蛮之地出现,并且数量越来越多。
而领主大人的癖好,也使得这里渐渐成为了闻名丹摩尔的打猎圣地。
越来越多的贵族们在这里修建了别墅。
有些贵族和那些商人一样,只是到了打猎季节才来这里,不过也有贵族长年逗留在奥尔麦。
他们为这个偏远的小镇带来了繁荣。
出售奢侈品的商店,使得这个小镇比那些中型城市更来得风光。
现在奥尔麦的伐木工人到了别的地方,总是自豪得宣称,他们的小镇是连贵族老爷们也流连忘返的好地方。
当然贵族们不可能和伐木工人一样住在镇上,虽然镇上原本有两座颇为豪华的贵族府邸,但是那里从来没有人居住。
贵族们都喜欢住在郊外,因为那里风景迷人,再加上方便打猎。
在奥尔麦远郊的一处风景极其秀丽的连绵山丘之上,座落着一幢幢别墅。
由于奥尔麦周围虽然有众多山岭,但是那些构成嶙峋壁立山峰的岩石,并不是用于建筑的好材料。
那些石料不但疏松而且质地凌乱,颜色更是难看之极,就连奥尔麦镇上的伐木工人对于这些石料都一点兴趣都没有。
因此这些别墅和奥尔麦的所有建筑物一样,全部是由木头建造而成的。
棕红色的上好杉木搭成了别墅的框架,这些坚硬无比的木料,使用几个世纪,都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白柏木是墙壁和隔板的主要材料。
因为它的色泽清新,更因为它禁得起风吹雨打,而不容易变色。
质地最佳的紫檀木则是窗户栏杆的主要制作材料,也是室内家具所选用的原料。
地板是柚木铺成的。
和丹摩尔的其他任何一幢别墅比起来,这些别墅绝不逊色。
在别墅四周是一大片平坦整齐的草坪。
在一个比较高而又显得空旷的山丘之上,放置着一个个精致的木台几,每一个台几四周摆放上四五张座椅。
为了防雨和遮阳,四周还耸立着十几根三米多高的木杆。
现在木杆之上便顶着一张极为宽大的油绸。
阳光透过油绸便不再显得那样强烈。
初春季节仍旧有一丝寒冷,因此椅子上坐着的那些女人的身上还是披着厚厚的华贵的皮裘。
在中间的台几上放着五个银盘,银盘之上摆放着各色精致的点心。
那盘布丁显然很符合聚拢在一起的人们的胃口,因此已经所剩无几了。
松糕好像一点都没有动过,仍旧整整齐齐得叠放在那里。
台几上还放着两个容量大约一品脱的银壶,里面盛放着的是浓郁新鲜的牛奶和味道香醇的葡萄酒。
洗乾净的杯子,整整齐齐得排放在那里等候着人们取用。
旁边站着的那位男仆时不时得拿起一只杯子用手中的白色丝绸手帕擦抹乾净。
五位夫人聚拢在一起,正津津有味得聊着天。
一个年轻的男子和另外一个显然比他年长的女人在那里轻声嬉笑着。
“我们的丈夫,什么时候才能够带着野味回来,我可不希望下午一点钟开始才进行食物的烹调”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子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显然是在估算现在已经几点钟了。
“这可没有准,这些男人一旦沉溺于这种事情,恐怕早就忘记时间了。”身边的一位稍微有些年长的娇小贵妇人说道。
“嗨,他们真是岂有此理,连小墨菲都带了一起去了,我可不希望我的弟弟成为一个整天在森林里面转悠的人,他得到古里尔可夫去上那里的教会学校,今后他还要继承父亲的爵位呢,他可没有那么清闲。”那个清秀女子埋怨得说道。
“好了好了,让你的弟弟在去教会学校之前,好好得度过一个春夏吧,听说那些教会学校的修士们可严厉了,小墨菲今后的日子肯定是相当枯燥的。”另一个同样长得极为清秀的女子劝解道。
“是啊,除了小墨菲之外,还有一个小系密特呢,系密特也才只有十四岁,并不比墨菲大多少。”另一边坐着的那个瘦长个子贵妇人说道。
“墨菲怎么可以和系密特相提并论,系密特是幼子,他用不着担负任何家族责任,到教会学校去上学,顶多是为了增长一些学识,将来好找一个不错的官职,或者成为某个侯爵、公爵的私人秘书,如果他能够同教会拉上关系,也许可以成为高级神职人员,那倒是前途似锦。”那个清秀的年轻女子有些不满得争辩道。
“玲娣,你打算让小系密特在这里住到多大?对他的将来有什么打算吗?”一个稍微有些肥胖的贵妇人问道。
那个被问的清秀女子低着头想了一想说道:“系密特的哥哥,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等到过了明年之后,系密特就要离开这里到京城去,在成年之前,他将住在格琳丝侯爵夫人家里,接受上流社会的薰陶,格琳丝侯爵夫人认识很多学识广博的学者,系密特将能够从他们那里学到很多东西。”
“格琳丝侯爵夫人,喔,塔特尼斯伯爵确实为他的幼弟,设想得颇为周到。”那位雍容的贵妇人点了点头说道。
“格琳丝侯爵夫人是谁?”那个瘦长贵妇人问道。
“一位颇为富有的寡妇,她的前任丈夫是长老院主席,赫赫有名的里奥贝拉侯爵,侯爵死后,他的家族为了让这位侯爵夫人交出侯爵爵位的继承权,默认这位侯爵夫人拥有侯爵在世时候的所有私人财产,各位应该听说过,这位侯爵大人是一位高明的经济学家,更是一位运气极佳的投资者,他的私有财产甚至让国王陛下都大为动心。那位夫人同样也是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她以对于她来说,没有多少用处的侯爵爵位换来了前夫名下庞大的财产,又用这笔财产取悦于宫廷,获得了侯爵夫人的称号,她什么东西都没有失去,还因此而闻名于整个上流交际圈。”旁边那个唯一的男士插嘴说道,显然对于这位夫人他早就调查得一清二楚。
“确实设想周到,一个富有的寡妇,而且在长老院拥有相当影响,塔特尼斯伯爵倒是很会打算,不过,他怎么敢肯定那位富有的寡妇会看得上小系密特呢?”那位娇小的夫人问道。
“亲爱的米丽,格琳丝侯爵夫人既然曾经和那样一位高明的经济学家生活过如此长的一段日子,她自然也学会了一些经营之道,与其将一切投资在一个相当冒险的产业之上,还不如,从头经营自己能够完全控制得住的产业,能够从丈夫的家族手中夺取庞大的遗产,这位侯爵夫人想必也是个极为高明的人物,她应该很清楚怎样保护自己的财富,而又能够享受到美满的生活,一个完全能够控制在手中的丈夫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那位清秀的女士说道。
“简妮,对于这些事情,你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那位雍容的贵妇人说道。
“小墨菲还有一个还在?褓之中的弟弟,如果能够为他同样找到一位富有的寡妇,那倒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但是想要找到格琳丝侯爵夫人这样富有而又充满智慧的寡妇,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大多数富有的寡妇,不是沉溺于情人们的花言巧语,就是太珍惜自己的自由,而打算等到年老色衰再也找不到情人的时候,才改变自己的生活,但是我家的小鲍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为了财产而去娶一个老太婆啊,即便再有钱,对于家族的名声也不好听,只要我的哥哥还没有发疯,他是不会让儿子这么干的。”简妮撇了撇嘴巴。
听到她刚才这一番话,旁边那对亲亲热热的男女显然有些不自然起来。
那个雍容的贵妇人拉了拉那位有些轻狂的清秀小妇人。
“对了,丈夫们什么时候才能够带着猎物回来啊,我有些饿了。”那位瘦长夫人将话题转移到一开始的题目上面。
“不知道,现在的猎物越来越少,上个星期领主大人连一只野兔都没有打到。”简妮说道。
“今年的初春太寒冷了,动物们还没有从冬眠中醒来,猎物自然就少了。”那个男士解释道。
“而且,今天他们还带着墨菲和系密特,要照顾他们俩,恐怕行动不太方便。”雍容贵妇说道。
“系密特是个极为出色的猎手。”那个瘦长夫人说道。
“是的,他从我们的丈夫那里学到了不少打猎的技巧。”那个娇小玲珑的贵妇人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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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传奇
泰坦再次晕倒在矿山工地上,但是没有人扶起瘦弱的他,让他再次苏醒的仍然是那熟悉的鞭子。火辣辣的伤口受到鞭打,这种痛入骨髓的感觉不断刺激着泰坦的神经,并且再次透支他的体力,让他缓缓地从地上爬起来,继续拖着与他十五岁年纪相当不符的沉重的巨大矿石。
泰坦一步一步地拖着巨石前行,蹒跚的步伐似乎预示着他正走向生命的尽头。在他终于将巨石拖到目的地时,休息的铃声敲响了,泰坦又挨过了苦难的一天。
监工多里心里暗暗纳闷:为什么每天泰坦结束工作的那一刹那就正好敲铃?找个机会看看这个小鬼头搞什么名堂。
泰坦吃过糟糕的晚饭后,躺在草床上,觉得浑身骨头似乎都要散架了,心想:虽然敲铃的艾莎大婶特意关照自己,而且还经常送东西给自己吃,但是现在工作量比原来增加了几倍,自己早晚会被累死的。这个该死的依路沙国王要修什么最豪华的宫殿,可把自己推向了一条不归路了,自己该怎么办了?
泰坦正想着,突然有人推了他一下,打断了他的思路。
推泰坦的人是和泰坦岁数相仿的少年,名叫克玛。克玛和泰坦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经常在一起玩。克玛就爱拿着树枝乱舞一些所谓的剑招,而泰坦则喜欢用自己天生的强大意念力去移动或者改变眼前的一些小的东西,如小草、小石头等等。
泰坦看了精力充沛的克玛一眼,说:“干什么?你这家伙高大强壮,干活不累,我可是瘦弱不堪,无法承受现在的苦力活了,要好好休息,别来打扰我!”
“谁要你吃饭吃得少,如果像我一样,干活就不累了。”克玛一本正经地鼓励泰坦多吃饭。
“如果要我做个像你一样的大饭桶,那我宁肯累死算了。好多节约一份口粮给你,让你长得更壮,像魔兽一样。”泰坦没好气地说道。
一个成熟的声音插入进来,“你们年纪太小了,哪里知道魔兽的厉害啊。”
泰坦回头一看,是平时爱开玩笑的莫飞大叔。
“莫大叔,你见过呀?不是见过魔兽的人几乎都死了吗?”泰坦疑惑地问道。
“那当然啦,你莫大叔当年可是守护罗杀王国帝都可里鲁的烈火队的小队长呀。”莫大叔神气地仰起了头。
“泰坦,你别相信他,莫大叔肯定又是在骗人。莫大叔,如果你是帝都护卫队的小队长,哪里会在这里做苦力?看你平时做工的时候比我还不如,还小队长呢!”克玛不相信,认为莫飞在吹牛。
“克玛,这次你的莫大叔没骗你,莫飞当年的确是守护罗杀王国帝都可里鲁的烈火队的小队长,而我则是烈火队的副队长。”旁边一直在静坐的查里说道。
查里一直是苦力中最老实的一个,大家都非常信任他,他这么一说,无疑证实了莫飞说的是实话。
“那你们应该在帝都可里鲁享受荣华富贵呀,怎么到了我们这矿山当苦力呀?”众人心中相同的问题被克玛首先提了出来。
“往事不要再提!你们以为我们喜欢过这种日子呀!”莫飞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黯然道。
“老莫,既然他们都知道了,我们干脆把当年的事告诉他们吧。”查里道。
莫飞犹豫了小半会,终于无奈地点了点头,同意查里将他们埋藏多年的辛酸往事告诉大家。
“当年我和老莫是帝都护卫队烈火队的小队长,在别人看来是多么威风神气,可是我们两个知道,在帝都可里鲁我们是多么微不足道。你们要知道,帝都护卫队一共有烈火、流水、混土、绿木、赤金五支部队,头衔由小到大分别为:队员、小队长、大队长、统领。
“而五支部队的统领又都听命于护卫官,所以我们绝对算不上是什么大人物,我们只是十个队员中的两个小头目。况且我们的实力与大队长都相距甚远,更别提统领和深不可测的护卫官了,只可惜我们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当年我和莫飞不知道天高地厚,一心想在帝都中出人头地,碰巧依路沙国王面向整个大陆聘请十名贴身护卫,任何人都可以一试,于是我和莫飞就前去应试,以为荣华富贵已经在向我们招手。”
“难道你们流落于此正是因为那次……”
克玛话未说完就被莫飞打断:“没错,那也是我们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
“当时国王依路沙很欣赏我们的勇气,特别照顾我们,让我们两个合力斗一只比较弱小的魔兽,我们欣然答应。因为我俩从来没见过魔兽,更加不知道魔兽的可怕。
“当时和我俩角斗的魔兽是一只下阶三级魔兽西沙。西沙是一只会喷火的像牛一样的魔兽,行动如风,皮厚肉粗,且力大无穷。当这头魔兽从皇宫后殿里被放出来的时候,我一看,腿都软了。它的身体比普通的牛要大几倍,口中不时喷出一条长长的火舌。虽然我和它相距很远,却都感觉到那一阵让人不敢靠近的热浪。
“如果我们不是烈火队的队员,经常在火中训练,恐怕都已经被烤熟了。我看了一眼莫飞,他和我一样不知所措。一个照面下来,我和莫飞就已经受了不轻的伤,当时我们就知道,今天恐怕凶多吉少。那头魔兽看见一招没杀死我们,魔性大发,速度竟然突然加快一倍,向我冲来。就算是体力处于最佳状态我也避不开,何况当时我已经受伤了,那时我已经想像到魔兽那粗大火红的兽角将我的身体贯穿而过的情形。”查里犹有余悸地说道。
“查里大叔,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是肯定有高人救了你吧?”泰坦暂时忘记了自己肉体上的劳累,疑惑地问道。
“的确是这样。在场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死定了,但是当时一道白光一闪,魔兽西沙那巨大的躯体竟然在瞬间分成了九块,没来得及发出死之前的惨叫就一命呜呼了。以我们的眼力,当然看不出是谁出手相救,但是我估计是护卫官,因为当时只有国王和他在场。
“当时国王非常生气,说我们没有自知之明,要处死我们。但是护卫官为我们说情,毕竟他是我们的头。他建议将我们两个流放到赫里的矿山做苦力。为了让我们和普通人一样受苦,护卫官还对我和莫飞进行了真气的封印,所以我们的力气比普通人还不如,接着他用空间魔法将我们瞬间传送到了大牢中。哎……事情就是这样了。”查里微微地摇了摇头,又深深地叹了口气。
大家听完,深深地感受到魔兽的可怕和护卫官的高深莫测,半晌无人说话。
泰坦这个时候突然提了一个大家都感觉莫名其妙的问题:“查里大叔,我听别人说似乎武技和魔法不能兼修呀,如果兼修的话,两种都不能登峰造极。但是护卫官似乎已经突破了这条禁制了。”“这个问题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已经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了,呵呵。如果将来有机会,你可以自己去问护卫官嘛。”查里惊讶地看了看泰坦,没想到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少年竟然有魔武双修的志向。
“有什么机会?我们大家都要在这个赫里矿山呆上一辈子,你们还好,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我和泰坦就可怜了,从小就生长在这里,呜呜。”克玛悲叹道。
泰坦心想:这样活着,和死也没有多大分别。艾莎大婶不是告诉过我,外面的世界非常的精彩?我一定可以从这里逃出去,一定一定。泰坦给自己加油鼓气。
这时候,已经夜深人静了,考虑到明天新的苦难,大家都不得不早点休息,因为只有好好地恢复自己的体力,才能在矿山里苟延残喘,继续着伟大而又卑微的生命。
         ※       ※       ※
烈日当空,泰坦那瘦弱的身体在恶毒的阳光下似乎显得更加单薄。汗水已经将绑在他身上的麻绳浸透了,然而湿透的麻绳更显韧性,将泰坦的皮肉勒出了深深的血印。他感觉到自己的骨头都几乎快被麻绳给勒断了。终于,熬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泰坦松了一口气,正想趁机休息一下,补充体力,一抬头发现监工多里拦在他面前,脸上露出恶毒的笑容。泰坦感到毛骨悚然,因为每次多里露出这种笑容,他就要被多里修理得很惨。
多里道:“泰坦,跟我来。”说完,便走向死人坑。泰坦只好跟着,心想:莫非多里想处死我,将我扔进死人坑?我该如何是好?我现在的意念力实在太弱了,无法制住多里,怎么办?
转眼两人就走到了死人坑前,多里停住脚步,对着身后战战兢兢的泰坦说道:“泰坦,按理来说,你那柔弱的身体根本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体力活,你早就该在死人坑底下长眠了,你怎么能挨到现在?是不是有人在暗中帮你?如果告诉我,我就放你一条生路,如果不说嘛,你也知道结果了。”多里说完后,用手指了指深不见底的死人坑。
泰坦心想:艾莎大婶给自己偷偷送饭的事情当然不能告诉多里,要不后果难料;而自己的意念力似乎是使自己挨了这么久只受了点外伤的重要原因之一,每次以为自己倒下再也起不来的时候,似乎都是意念力在起作用,支撑着自己那没有知觉的双腿再度站起来。这当然也不能让多里知道。多里其实已经认定是艾莎在帮泰坦,但是为了有证据将艾莎弄到手,于是要泰坦亲口说出。艾莎虽然年过三十,但是保养得相当好,年轻时候的诱人的身材没有丝毫变化,还是那么让自己心动。他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露出一丝淫笑。
泰坦看到多里的淫笑,就知道他在动艾莎大婶的歪念头,更加坚定自己什么都不说的决心。因为艾莎大婶不但从他童年开始就照顾他和克玛,还经常抽空晚上来教他和其他孩子读书写字,给大家讲龙之大陆上各个王国、种族的一些风土人情,讲大陆上流传的英雄及恶魔的故事。自己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艾莎大婶在自己心目中无异于母亲,他怎么能够出卖自己的母亲!
多里很快从他的癞蛤蟆吃天鹅的幻想中回过神来,看到泰坦不交代他与艾莎大婶的事情,大为恼火,心想:没有你,我一样可以将艾莎搞到手。于是道:“看不出你这个家伙还挺有骨气的嘛,不说是吗?要我亲自动手赶你下死人坑还是自己跳下去?”说完拔出皮鞭。
与其天天过着非人的生活,不如跳下死人坑早点解脱,而且没准自己福大命大,不会死。泰坦如此一想,便毅然跳下了深不见底的死人坑。
多里大为惊讶,没想到泰坦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勇气,换做自己是万万不敢,肯定早就跪地求饶了。他当然无法理解从小就做苦力的泰坦对眼前的生活没有太多的眷恋,有的只是埋怨和愤恨。克玛、莫飞他们一众苦力也看到了泰坦跳下死人坑的这一情景,不禁惊呆了。他们原以为多里只是吓唬一下泰坦,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如此草菅人命,大家不由得怒火冲天,一起冲上去将多里团团围住,想要将多里活活打死。
多里毫不害怕,将手中的皮鞭一扬,嚣张地喝道:“谁敢来找死,快滚回去给我干活。”
一些苦力反射性地害怕多里那条带给他们无数痛苦的皮鞭,不由自主地往后退,然而克玛与泰坦的感情无异于亲兄弟,热血一涌,他义无反顾地朝多里扑了上去。
多里没想到还真的有人敢前来送死,对着克玛就是一鞭子,将不会任何武技、徒有一身蛮力的克玛抽翻在地。这一鞭子,多里用了他的八分力道,在克玛身上抽出一道血红的鞭迹,痛得克玛在地上翻滚着。莫飞和查里交换了一个眼神,知道没有真气的自己不是多里的对手,急忙将克玛抱走,回到了草屋,给克玛疗伤。
莫飞仔细检查了克玛的伤势,似乎没有想像中的严重,奇怪之余也没空多想,用一些普通的草药敷在克玛的伤口上。克玛疼痛过后,缓缓睡去,让莫飞和查里放下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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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人生


八月的北京,骄阳似火,李明躺在公寓里,懒洋洋的看着他唯一的伙伴毛头??一只毛茸茸的京巴在室内无聊的撕扯着他的臭袜子。
  一年前从一家大型国有钢铁企业愤然辞职的李明,本来以为怀揣着冶金硕士的学位,在北京找一个专业对口的工作并不是太难,然而到了北京才知道什么叫人才济济,也才知道了什么叫人际网络,找了大半年的工作,仅仅靠自己的业余爱好学来的电脑知识,才在一家小型网络公司找到了一个网页设计工作。辛辛苦苦学来的专业知识居然半点也用不上,不由得使李明的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
  大概毛头也觉得李明的臭袜子味道不好闻,撕咬了一阵后便上床爬到了李明的身边,静静的靠在李明的枕头上睡起觉来了。半年前找到工作后便和一个同样是外地的小伙子王刚合租了这套公寓,每人一间卧室,客厅厨卫公用,倒也相处融洽。不过王刚是一个外向的小伙子,长的英俊高大,所以常常身边女朋友不断。而李明自小体弱多病,身材也不是那么高大魁梧,长相也是非常一般,是那种让人见了一眼留不下什么印象的类型,至今依然孤家寡人一个,到了北京更是没什么指望,整天看到王刚带着女朋友卿卿我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偶尔一次街头看到小贩卖狗的,虽然不是什么纯种京巴,但看着小狗那可爱的模样,咬咬牙掏了半个月的工钱把毛头抱回了小窝。从此以后再公寓里总能看到这种情景:王刚和女友在客厅里边看电视边说着悄悄话,李明躲在自己的房间里边上网边逗着毛头玩。时间长了到也习惯了这种生活,李明本来就是属于那种随遇而安的性格,因此毛头就成了李明在京城里唯一的精神寄托。
  今天早上起床李明就觉得身上不舒服,常年有病的李明也不怎么在意,在他的房间里常备很多药物,久病成良医,平时有病一般也就自己买点药,很少去医院,实在是囊中羞涩呀。而且李明的父亲是一个小城镇的医生,从小李明跟着父亲学了不少的医学知识,在上高中的时候还能帮着邻居扎扎盐水瓶什么的,颇受邻居大爷大妈的好评,若不是他父亲觉得当医生没什么出息,没让他报考医学院的话,李明现在已经是某个医院的大夫了。而今天也是这样的,感到不舒服后就自己找了点药吃了下去,打电话到公司请了一天病假,便赖在床上不起来了。
  正当李明迷迷糊糊的又要进入梦乡的时候,床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李明懒洋洋的拿过电话看了看号码,原来是公司打来的。“知道请假了还打来电话,准没好事”。李明一边嘟囔着一边翻开翻盖。果然不出所料,电话是经理赵志刚打来的,让李明立即到公司去。
  李明边洗漱边在心中骂经理:“真没人性,明知道我病了还要我马上去,不知道他怎么想的,难道公司就缺我一个人吗?”。不过骂归骂,公司还要去的,于是就匆匆忙忙搭上地铁来到了公司。
  跨进公司的大门,李明就觉得气氛有点不正常,平时边打闹边工作的场面不见了,每个人都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电脑旁,就连平时最爱作弄李明的大马见了李明也是一句话没有,这是李明心中暗暗感到纳闷。但当他听到从经理室内不时传来的女人那尖锐的声音时,心头便恍然大悟了,能让大家变得这么小心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公司的老板了。
  这个网络公司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名叫李凤美,虽然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和二十四、五差不多,长的非常漂亮,听说是某位人物的的小姘。靠着这位人物不知从哪里搞的资金,李凤美开了这家网络公司。平时她不怎么来公司,不过一旦来了就要闹的公司鸡飞狗跳。
  她对于公司的运作一窍不通,但每次到这里都要充充老板的派头,指手画脚的管上一通。其实底下的人倒没什么,最倒霉的就是经理了。经理这个人其实很不错的,业务上是这一行的高手,平时对大家也没什么架子,但每次老板过来就要对他挑三拣四的,管的还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公司十几个人的考勤是李明负责的(这种吃力不讨好又得罪人的工作谁都不愿意干,经理就交给最好欺负的李明来干了),所以老板每次来都必须是要检查李明的考勤的,这不今天又来了。
  站在经理办公室门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李明在背后满是同情目光的注视下敲响了经理室的门……。
  老板坐在经理的座位上翻着考勤,李明强撑着病躯站在旁边,额头上满是大汗,虚弱的双腿在不停的颤抖着。半年来记不清多少次了,每次老板来都要对他做的考勤指手画脚一番,要不是为了工作难找,李明早想炒了老板的鱿鱼,甩手不干了,不过为了生存,李明还是要忍了再忍,忍着老板对自己不堪入耳的话语和对这本来不是自己工作的挑剔。
  突然,老板抬起头来,眼中闪烁着与自己那姣好的面容不相称的目光,指着考勤簿瞪着李明,尖锐的声音在房间中响起:“这是怎么回事?八号我明明看见大马十点才进公司,你为什么没给他划迟到?你工作怎么做的?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你猪头呀!大马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这么包庇他?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解释,否则我饶不了你!我不在这里你们就这么糊弄我?一群混蛋!!”
  在一旁的经理连忙解释道:“大马那天是我让他到客户那里走访一下,并不算迟到,我跟李明说过的”。
  “不算迟到?你这个经理师怎么管理属下的?那是我瞎了眼,看错人了?要不要我向你们道歉呀?我给你们这么多钱养活你,你倒会给我顶嘴了!我说迟到就是迟到,你为什么要找理由包庇他?他给你什么好处了吗?”李凤美的声音愈加尖锐了起来。
  李明心中突然明白了过来,意识到老板这次是专门冲他来的了。事情还要从三天前说起,当时李明从一个酒店客户那里走访出来,却意外的看到自己的老板挽著一个高大英俊、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走进了酒店,在柜台前开了一个房间。在老板开完房间转过头的时候,发现了一旁看著她的李明。李明当时非常尴尬,但还是礼貌的和老板问了声好,结果换来的却是老板那阴冷的神色。当时李明就感到有一点不太妙,但生性懒惰的他也懒得去计较这件事情,没想到今天老板就来趁机报复他了。
  看着经理被训斥得满脸通红的样子,半年来的怒火一下窜上李明的脑袋。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股勇气,不由得使他大吼一声:“够了!这里根本没有经理的事情,我知道你今天冲我来的,何必难为经理?你每次来这里就知道查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IT的事情你懂不懂?我们经理在IT界算得上是高手中的高手,你这种什么不懂的人凭什么指责他,你除了有钱还有什么?难道你是老板就可以随意侮辱我们吗?不用你来赶我,我自己会走,这个工作我不干了!”说完这通话之后,李明居然感到心头一片轻松,他不再理会老板那气的变形的脸,甩门走出了经理室。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李明的头脑渐渐的冷静了下来。本来以他的性格,平时都是忍气吞声的,但今天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事已至此,后悔也没有用了,他默默的收起自己的物品,准备离开。
  咣当一声,公司的门猛然被人踢开,三个彪形大汉闯进来,一起向李明逼了过去。同时经理室的门打开了,李凤美那尖锐的声音在众人的耳边响起:“给我废了他!居然敢跟我说这种话,给我狠狠的打!”
  李凤美话音刚落,走在最前面的大汉便举起手中的棒球棒向李明的脑袋砸了过去,惊慌失措的李明转身就跑,但球棒还是落到他的肩膀上,一阵剧痛传到李明的脑海中,他惨叫一声扑到在地上。其他两名大汉把涌上来的经理和员工逼到一边,口中威胁着众人不要靠前。在宽阔的办公大厅中央,大汉将球棒扛在肩头上,狞笑着向倒在地上的李明慢慢的逼近。
  李明惊恐的望着逼近的大汉,忍着肩部的剧痛想爬起来,却被那大汉又是一棒下去打到他的的小腿上,李明只听得腿骨一声脆响,口中不由得又发出一声凄惨的喊叫。此时在他的脑海中充满了恐惧,只感到一种死亡的气息笼罩在他的周围,看着那大汉又一次举起手中的球棒,求生的本能让他突然不知从哪里涌来一鼓力气,一下便爬了起来,踉跄着跑进了经理室。大汉冷冷的笑了一声,扛着球棒慢慢的跟着走了进去。
  李明绝望的靠在经理的办公桌上,看着一步步逼近自己的大汉,感觉到死神正一点点的在向他靠近。突然他感觉到右手好象在按着什么东西,形状好像是一把裁纸刀,他本能的握住了它。眼看着大汉举起手中的棒子,李明的嗓子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嚎叫,右手不假思索的挥了出去......。
  时间好象一下子就凝固了,跟进屋子里的人都呆住了,每个人都一动不动的看着那个大汉,从大汉颈部那被割开的大动脉中突然喷出了一道喷泉,随着大汉茫然的在房间里打着转,血红色的喷泉喷洒在屋内每个人的身上,大汉手中的棒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到了地下,他本人也在慢慢的瘫软下去。李明瞪着茫然的眼睛看着那道美丽的喷泉,心头一片平静,居然忘记了什么叫恐惧......。
  一声尖叫打破了这暂时的宁静,李明看着老板那充满恐惧的双眼,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丝快意。手中的裁纸刀再次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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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天下(唯一一本让我看的落了好几次泪的玄幻小说)


是历史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
  这一直是很难辨析关系,但是,就从红月历203年开始,以一个小佣兵身份进入艾米大陆史的艾米.哈伯来看,前10年,是历史在造就英雄,而后10年,则是英雄与历史的共舞。
  ??大陆史学家艾米的第十二代玄孙尼尔.哈伯研究手迹
  ?@?@?@?@?@?@?@?@?@※?@?@?@?@?@?@?@※?@?@?@?@?@?@?@※
  “呜~~~”“呜~~~”
  一阵紧似一阵的牛角号在海克村北边响了起来,伴随着号角声,一个嘶哑的声音从远到近的传来:“雪狼来了~~雪狼来了,大约有20只,大家快躲呀,还有10分钟就进来了。”一个气喘吁吁的猎人骑着雪鹿出现在村子北口。
  村子里外所有干活的人的手全都停了下来,无论是男女老幼,都以最快的速度把地里的干活的雪鹿解下干活用的工具,把屋檐下的雪鸡赶到笼子里,把正在吃食的雪豚用筐子装起来……每一户人家都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家畜赶到屋子里或者抱到屋子,不约而同的掀开床上的铺盖,把床上一个铁板掀开,把一个个家畜从一个大洞里扔了进去,然后所有的人都从洞里下去,把铁板门反锁上。
  “艾米,快进来呀”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村子南边的一个小茅草屋里响起,“雪狼马上来了”,老爷子的声音越来越急,越来越严厉。
  “等等,爷爷,我马上就来,昨天刚刚孵出来的两只小雪鸡跑到草丛里了”,稚嫩的声音在茅屋篱笆外传来。
  “嗷呜~~”狼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从屋子里冲出了一个高大的身影??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冲到院子门口,一把从矮草从里抓住一个小男孩的后脖领子,不顾他的又踢又打又叫,“爷爷,放开我,马上就找到了,否则他们都要被吃了,呜呜~~放开我,爷爷。”两个人身影也藏匿在了自家床上的洞里。铁门刚刚扣上,雪狼已经冲到屋子里,一只最雄壮的雪狼的爪子已经开始试图掀开铁板,其他几只狼围着铁板嗅来嗅去,白色的呵气从铁板上吹了下来。
  “呜呜,爷爷,小鸡肯定死了”,洞里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在意头顶上的响动,哭着说。
  “艾米,听话,小鸡还可以再孵出来的,下次会出来更多”,老人无奈的劝着孙子。
  “爷爷,为什么村子里那么多猎人,没有人去打死哪些雪狼?上次我们一起去杀雪熊,雪熊比雪狼厉害很多,我们都可以杀死,为什么大家不杀雪狼”。艾米一抽一喘的哭着问。
  “唉~~”老者长叹一口气说“雪狼是不能杀的,谁如果杀了,那么要以命顶命的。”
  “那上次哪些外面来的叔叔怎么就杀了雪狼,而且杀了30多只?”艾米不服气的问。
  “他们是佣兵呀,佣兵可以杀死的。”老者也不想和小孙子解释过多。
  “长大了,我也要当佣兵~~”艾米握住拳头。
  海克村位于冰封大陆的暖水河的东侧,按照艾米帝国和哈米人王国的边境划分来看,这里应该属于哈米人王国的领地。但是哈米人自古以来就习惯生活在寒冷的冰雪中,而暖水河的发源地是一个火山爆发后形成的温泉湖(雪月湖),雪月湖的附近以及暖水河的沿岸就形成了冰封大陆上绝无仅有的没有冰雪的地区。
  在艾米帝国500年的历史中,屡次希望通过外交、战争、讹诈等手段获取雪月湖和暖水河领域,却均未成功。
  红月历3年、红月历12年、红月历35年,红月历47年、红月历52年,在短短的50年中,艾米帝国两代国君以雪月湖和暖水河领域为目标发动了五次大规模的战争,动用了包括龙骑兵在内的所有兵种。每次的战争却以千篇一律的结局告败。
  在大陆南端,艾米帝国往往在最短的时间内攻占了所有的土地??或者不能用攻克这个词,因为在这个领域哈米人王国从来没有放过一兵一卒。战争开始后,在艾米帝国北部连邦的最北侧??冰雪森林,大批的哈米人狼骑战士总是沿着冰封大陆唯一的龙牙山大陆公路向艾米帝国北部连邦发动进攻。
  在冰封大陆上,无论是任何兵种,面对须发洁白的哈米人,面对用白色熊绒编制的冰雪战衣,面对雪白的雪狼战骑,面对雪白一片的大陆,都只有一个结局:逃跑。
  任何兵种在冰雪大陆能够发挥的战斗力只有10%不到,即使是天下无敌的龙骑兵,能够发挥的战斗力也不过50%,艾米帝国的龙骑兵数量是多少呢?还不如哈米人的狼骑兵的一个小队多。
  也有几位艾米帝国国君希望通过外交手段或者是讹诈来获取雪月湖和暖水河,但是哈米人王国简单的脑子,只要看到任何和国土有关的字样,都拒签任何协议。
  造成这种局面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艾米帝国的开国君主艾米一世已经成功的欺骗了一次哈米人帝国的国君,并且在那次欺骗中,获取了大约相当与原有帝国领土25%大小的哈米人帝国的领土,并建立了艾米帝国北部连邦。艾米一世承诺哈米人帝国,愿意用自己国家最好的领土??艾米诺儿大陆腹地花语平原,换取冰封大陆南端的领土,并向哈米人帝国国君展示了盛产与此各类水果、动物。哈米人帝国谬亚七世其心大动,不顾王弟和皇太后的极力反对,签下了当时两个大陆震惊的领土交换协议,在协议签订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艾米一世疯了,用最富有的领土换取了最贫瘠的领土――除了哈米人帝国当时的皇太后和王弟,而后者愤然回到了自己的领地,冒着被处死的危险宣布独立,成立北哈米人帝国。
  当时,谬亚七世急于迁都花语平原,并做出了逐步放弃冰封大陆领土的重大决定,所以没有和王弟斤斤计较,而王弟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把自己的属地从哈米人帝国陪都迅速扩张,直到占领了整个龙牙山以东以北的大陆。
  欢天喜地的谬亚七世以及群臣来到了花语平原,最先的感觉是来到了世外桃源,花语平原北部,一年四季如春,空气湿润,各色的鲜花绽放不断。在平原上策马扬鞭跑三天三夜,眼前不会没有鲜花,鼻间不会没有芳香。花语平原南部,是潮湿的多雨地带,大面积的阔叶雨林中有无数甜美的瓜果。
  但是,定都五年间,谬亚七世所建立的新的都城三次被周边诸国攻破,最后一次,谬亚七世冲入帝国军队中,以血洗刷了自己错误决断后的耻辱。
  为什么冰封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到了艾米诺儿大陆后虎落平阳被犬欺呢?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雪狼骑兵到哪里了?
  据后世兵法学家称,兵种相克学说和兵种加持学说,是用皇帝的血和十万雪狼骑兵的血写成的。
  世代居住在冰封大陆的哈米人,须发都非常长,尤其是眉毛和眼睫毛,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在雪地上致人盲目,哈米人的眉毛和眼睫毛不但长,而且生长迅速。但是到了潮湿的花语平原后,这种生理现象,简直无法忍受,眉间常常挂满水滴。王公大臣尚且有时间请人帮自己修理。士兵呢?这种情况如何打仗?雪狼毛发更长,而且均为白色,到了闷热的平原地带,不适应气候的雪狼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在战争中,原来天然的保护色,现在变成了每次打仗后裹尸布的颜色。
  最后,十万大军进入花语草原的大军,只有一万多人踏上了故乡的土地。从那之后,哈米人学会了一点,不再与任何人谈任何有关于领土的事情。
  雪月湖是在哈米人退回冰封大陆100年以后火山喷发的产物,哈米人不会在这上面犯任何错误。
  基于花语平原的原因,哈米人对雪月湖和暖水河敬而远之,不派任何部队,但也绝对不允许这边领土丢失。战争一旦爆发,立刻从冰雪森林出兵威胁艾米帝国外部连邦的都城冰之堡垒。最后,胁迫艾米帝国退兵。
  暖水河和雪月湖对哈米人王国还是有一定的利用价值??放养雪狼的觅食地。为了保证雪狼的战斗力,哈米人王国所有的雪狼都不会圈养,全部都是放养在野外,或者换一个说法会更准确一些,在战争爆发后,哈米人凭借自己天生的感觉,寻找到野狼群然后招募野狼入伍,野狼们也异常配合,战狼们会以群落划分到各个狼骑兵团队,狼头就成为队长的坐骑,其他的狼会根据在狼群中的地位,分派给不同级别的战士。
  事实上,哈米人王国也没有实力饲养这么多战狼,对于建立在贫瘠的冰雪大陆的哈米人帝国来讲,任何一次全员动员的战争都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国家经济将自动崩溃,其经济崩溃的核心原因就是被战狼吃穷的。
  雪狼的数量一直在十五万头左右,原来是遍布在冰封大陆的各个角落,自从艾米帝国在冰封大陆拥有领土后,雪狼很奇怪的自动退缩到哈米人王国和北哈米人王国领地,各有七万头左右。大陆上动植物非常稀少,雪狼的觅食难度也非常大,往往几天几夜的奔波才可以捕捉到一只猎物。于是,袭击非哈米人人类村落也成为雪狼觅食的主要手段。哈米人并不反对其他种族在冰封大陆上居住??只要缴税就行,但是哈米人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雪狼。凡是人类的村落中,均有躲避狼群的各种办法。而且越来越多的常住居民已经习惯了这种“狼来我藏,狼走我出”的生活,并认为这也是应该交付给哈米人王国的一种税赋。本来哈米人王国清廉的生活就不会向国民收太多的税,所以即使加上“狼头税”相对于其他国家还是要轻很多的。
  海克村就是这样一个需要缴纳“狼头税”的村子,人们已经习惯在每次狼群来到时候,只带走主要的大型家畜,而留下适当的家禽供狼爷爷们享受。狼群一般不会呆很长时间,第一,他们很不适应这种闷热潮湿的空气;第二,下个村子离这里只有半天的路程,那里也需要收税。它们一般停留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天。
  “怦……怦……怦……”
  在刺拉刺拉的狼爪子抓挠中声音中,艾米头上的铁板有节奏响了起来,一个悦耳的男声响起:“请问这里哈伯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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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难自禁


“做为一个盗贼,你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忍耐,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忍耐是我们盗贼最优秀的品德……”老师哈迪的教诲似乎就在我的耳边回响,于是我苦笑着忍耐着,坐在这个商业都市‘迪麦斯’中央大道最华丽的私人建筑??职业佣兵公会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虽然这个地方很偏僻昏暗,但是我实在不好意思在这种炎热的可以将人蒸熟的天气里,包裹得像一个‘粽子’一样四处招摇……
  事实上我坐在这儿已经是件招摇的事儿了!在公会里纳凉的佣兵或冒险者们都或多或少的用嬉笑的目光扫我一眼,我的身体可以用风系低级魔法??‘吹息’来降温,可是我焦躁的心呢?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冷静下来???
  我绝非一个毛躁的人,在老师哈迪的蹂躏下勉强过关的也只有一向不温不火的我‘卜丁’一个人了。但是现在我真的有点忍不下去了,盗贼这个职业真的是萧条到了这个地步吗?我茫然的问自己。不过是否萧条于我似乎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的思绪飘到了遥远的但是依旧清晰的记忆中去……
  ……
  我的父亲是个虔诚的圣教徒,他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村子里的那个小教堂的工作中。虽然教堂就在我家的不远处,但是父亲不容许我们在非‘祈祷节’的日子涉足教堂的范围,以至于我和母亲都不能每天见他一次面。即使我和母亲都曾表示不满,父亲却依然如故,任家里那几亩薄田的工作落到母亲以及年幼的我的肩上。
  童年的生活是辛苦的,也是充实的,当我达到了‘华东联盟’法定的入学年龄的时候,母亲拒绝了父亲想把我送到免费的神学院的提议,而变卖了所有的财产凑够了一笔钱,决定送我到一个魔法学院或是军事学院去。
  但是,母亲的愿望落空了。
  第一轮的魔力测试中我就被无情的淘汰了!魔法学院的那个白胡子{被屏蔽内容}师遗憾地告诉母亲我的魔法控制力是他见过非常好的,但是我的魔力太弱了,甚至不具备任何增加的潜力,母亲虽然很失望,但是依然安慰着我不要灰心,并给我报名参加了军事学院的考核。当那个极度嚣张的军事学院的老师用不屑的语气讽刺着我们的时候,他那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一个军人,人贵自知……知道自己不行就不要浪费别人的时间……’的话让我刻骨铭心……
  是的,刻骨铭心。
  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很陌生!很奇怪!!我并不喜欢。
  弓箭手学院;炼金术士学院;卡嗒尔综合学院……等等,没有一个学院肯收我,没有。
  他们的理由很多,都是说我有什么地方不合格,不适合到他们的学院学习,有几个更是连话都懒得对我们讲就直接转而接待其他的人了…………直到后来的哈迪老师告诉我真正的原因我才明白并非我什么也不行,而是我和母亲没有按规矩交纳一笔额外的钱贿赂那些贪心的家伙,所有的人当中可能只有魔法学院的那位老法师是真正因为我不适合而放弃我的。
  但是在当时,母亲伤透了心,她那种不甘心的样子我到现在依然记得……
  我们绝望了,当我们拿着报名后剩下的一点点钱准备回家的时候,我幸运的也是不幸的遇到了哈迪老师。幸运的是我和母亲不必要就这么回去接受父亲的嘲笑,不幸的是夸夸其谈的哈迪老师,这位自称是历史的见证者,天下财富的拥有者,伟大的太古魔法研究学者,鉴定界的知名人士……的哈迪老师,他只是一个骗子,只是一个说真话的大骗子……
  ……
  历史的见证者没错,那是他没有能力加入到谱写历史的行列中……
  天下财富的拥有者也没错,那是在他偷人家东西没有被发现才勉强算得上……
  伟大的太古魔法研究学者也是真的,可惜到我出师的那一天他也没有从那块刻着古怪线形文字、苔迹斑斑的破石板上学到什么和魔法有关的任何东西……
  鉴定界的知名人士,这个还真是不能小看他,他对于一件值钱东西的估价是极为精准的……
  ……
  母亲就在他口沫横飞的肆意憧憬中上当了,将我托付给了这个拥有N多的伟大称号的盗贼。从此,我也踏上了成为一个职业盗贼的不归路,和其他的上当的同伴们一起经历了长达七年的‘地狱’生涯。
  先不用考虑盗贼这个职业是否有发展的前景,单单是这个成为职业盗贼的试练就足以让我发晕了!!!
  等待我不在乎,可是要我穿成这样一等就是十天,也实在够BT。什么用于识别,纯是个P,在这儿等了这么十天我都没有看到一个武士;剑士;刺客外的职业,我暗暗地诅咒着我的试练任务委托人,这个家伙实在让我气愤。
  这是最后的一天了,假如我等到太阳下山那个家伙还没有出现,我就得再等一年才可以接受第二次试练任务,成为一个真正的职业盗贼,然后再加入冒险者或佣兵公会领取任务赚钱。这个是母亲对我的要求,只有凭自己的本事赚到钱我才被容许回家,回到那个我梦寐以求的家。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那些个因为天热而等到现在的冒险者、佣兵们都喧闹着站起来向外面走去,开始工作,为了明天的生活打拼。我的心一点一点的沉下去,几次我都想到门口去看一看,但是一想到哈迪老师的教诲又忍了下来,冲动的心渐渐平缓下来。冷静,我要绝对的冷静。事实上没有职业称号虽然很不方便但也不是绝对赚不到钱的,只不过需要加入某个团体以分红的形式罢了!我在极力的避免这样,和哈迪老师共同生活了这么久之后,我几乎已经忘记了应该如何与其他人交流。
  哈迪老师是不是一个优秀的老师我并不知道,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天生的吹捧家,尤其是在吹捧自己的时候更是不遗余力,他经常挂在嘴上的:我们是历史的旁观者,我们记录了历史上的阴谋、谎言、被掩盖的真实、被埋没的悲惨。我们默默无闻又无所不在,我们沉默又字字珠玑;我们伟大而记录平凡,我们平凡而见证伟大……
  这种话也只有他能说得义正词严,连被迫旁听的我都羞愧不以。
  ……
  我站了起来,天色已经暗到必须以魔法灯具来照明了,再等下去也毫无意义……
  无声的让开那些整理凌乱桌椅的美丽的侍应小姐,来到了吧台钱,轻轻的将十二比索放到了环型桌上,接着转身向外走去。调酒师熟练地将十比索扔到环型桌下的空间袋里,然后将剩下的两比索送入自己的口袋,这个是我给他的小费!!
  而后,用手指轻轻地敲打着柜台,首次开口:“卜丁先生吗?您就这么走了?不想听听您的试练任务么?还是您在考虑一年后再回来?”已经走到公会门口的我全身一僵,而后迅速回头用笨拙的姿势一路小跑的回来,老老实实地坐在了调酒师对面的圆椅上,恭恭敬敬地把手平放在面前的环型桌上。
  先是仔细地打量着这个一连让我干等十天,看了我十天笑话的调酒师,微微迟疑地问:“您?是我的试练引导者‘菲力普’先生??!!”调酒师微笑,长窄脸上的小八字胡微微的翘起来:“我当然是,亲爱的未来的优秀盗贼卜丁先生……对于您能坚持十天我十分敬佩!”我急喘了一下,努力使自己的情绪不要显得太过激动:“太好了‘菲力普’先生,见到您真是我的荣幸,您知道我等的很辛苦,而且身上穿成这样也太难为情了……”
  菲力普优雅的笑着,轻快地调好了一杯‘水母蓝冰’放在嘴边品着:“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不但您每天的狼狈我都看得见,而且,主管打扫的茜丝太太每天都有抱怨您身上的水分太多了,她打扫起来很费力……”我茫然地看着他,我已经在用‘吹息’纳凉了!并没有像那些武士,剑士那样挥汗如雨啊??为什么茜丝太太要说这些呢??
  “是这样吗?”我满头雾水地道:“那我向茜丝太太道歉好了……菲力普先生,请问她在什么地方呢?”菲力普用看白痴似的眼光看着我……好一会儿才道:“您的道歉我会转达给茜丝太太的,这个就不用您费心了……哦!您不是想知道有关于试练的事么?”我连连点头:“是的,您可以现在告诉我吗?”菲力普笑起来:“当然,当然……”又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您在这个之前,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让您等了这么久么?我还以为您这种职业都会有很强的好奇心的……”
  我虽然对此不感兴趣,但是也只能无奈地道:“好吧!请您告诉我为什么要我等了这么久,而且还要穿这么厚的衣服呢?”菲力普满意地打了一个响指,然后用修长的手指弹了弹自己的小胡子,打了个哈哈,不紧不慢地道:“这一卷页面已经不多了,我下一卷再告诉您……没有意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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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风


一轮硕大的太阳挂在天边,然而与人间的太阳截然不同,因为这里是冥界,而这里的太阳是蓝色,晶莹剔透,依佛一块蓝色的圆形水晶装饰在蒙蒙的天空之上,蓝色的光芒从晶体中透出,洒遍了整个冥界大地。
同样,这轮蓝色的冥日并不像人间的太阳那样灿烂夺目,因此给大地带来的不是热力和激情,而是宁静和寒凉,人在其中,仿佛处身於无尽的夜晚,虽然气温并不寒冷,但总让人感觉到一丝凉意。如果诗人到此,也许会留下苍凉激昂的诗篇。
即使经过了五百年的岁月,冥日还是默默地信守著对冥界的承诺,照耀四方。
这一天冥界大门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开放日,正如以往一样,今天将迎来了新的居民。对於冥界来说,这一日是冥界的重要时刻,因为冥界之中没有婚姻,因而也没有生育,他们向往的是一种强者的生活,以至於这种事情变成了传统,成亲或者情欲就像是罪恶一样,被人们所唾弃,他们宁愿选择死亡。
在冥界中,人口的增长或减少都是依赖从鬼界投胎转生而来的人,还有在鬼界中自行跳入冥河的人,无论他们甚麽时候选择来到冥界,都会在这一天到达,所以冥界所有的人的生日只有一天。
然而,两种不同的方式也决定了两种不同的形态,投胎的人会变成婴儿,在这不需要食物和水的地方成长;而跳入冥河的人则不会变回婴儿,他们会被冥河之水再塑身形,同时带来在人界生存时留下的记忆。
徐徐地清风扬起,在玄冥山上悄悄地掠过,这里是通往鬼界必经之路,此刻,山头上站著许多冥人,最中央的便是冥界之皇。
冥皇亲自率领著十名紫级冥帅和一名黑级冥将来到了冥界大门之前,等待著新的冥人。所有的人都显得很紧张,气氛有些凝重,他们的眼中既有强烈的盼望,又有无比的担心。
在他们面前的冥界大门是一块晶蓝色的巨形晶体,就像是天晶石一样嵌在山石之上,晶莹通透,给人一种神妙宏大、庄严肃穆的感觉,据说是从冥日上取下来的。
这是一扇自动开启的大门,开启点在鬼界一侧,所以只能由鬼界的人打开,因此每年只有这一天才会打开。
一名身披紫袍满头花白的老人走到冥皇的身侧,令人奇怪的是,他的脸上露出无比担心的神色,眼睛不时地在冥界大门和冥皇之间游走。
“冥皇大人,今年不知道会有几个人来到冥界呢?”
“难说。”身披蓝色皇袍的冥皇一边抚弄著下巴的雪白胡子,一边摇头叹息。
这位一百八十岁高龄的老人是冥界之主,也是冥界最强大的人,他统领下的冥界是前所未有的那麽统一和团结,然而也同样面对的极为严峻的问题--“人口短缺”,每一天都在为解决这一问题而感到烦恼。
突然,冥界大门动了,蓝色晶体的中央出现了一条裂缝,随著“吱呀”的磨擦声,门慢慢地向两侧打开,露出了漆黑的部份,直到蓝色的阳光射入其中,人们才渐渐看清楚里面的状况。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一颗心像是停顿了似的,这些人都是冥界的重臣,原本不应该有这种举动,然而他们都知道冥界所遇到的问题,也明白问题持续下去所会引起的後果,面对每年决定命运的一天,情绪无可避免地紧张了起来。
然而幽黑的通道之中只走出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个子不高,年纪大约在十五六岁的少年,这番景象使得冥皇和所有的臣子都感到极为失望。
“冥皇大人,看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转生人界,去年只有三人来到冥界,今年也只有一人,而且没有一个婴儿,冥界的将来不敢想像啊!”站在冥皇身侧的紫袍老人丹师首先苦笑著道出了心声,做为冥界的重臣,冥皇的左相,他最清楚冥界内的变化,更知道眼前的现像代表著甚麽含意。
“好在冥寿比人界的阳寿要长,所以我们还有机会等待。”虽然说著安慰的话,但冥皇的脸上同样露出痛心和急切的表情,语气中也透露出一丝的无奈。
丹师跟随了冥皇近百年,与冥皇一起处理过无数的事情,所以十分清楚冥皇此时此刻的心态,心中也随之感到一种对未来的焦忧和不安。
其实就算是普通的冥人也能略略察觉冥界如今面对的情况,整个冥界有一半以上的城有人口不足的现象,了无人烟的街道和住宅区,走入其中让人有很强烈的凋零感。苍茫而孤寂,似乎只有这些悲凉的字眼才能展现出冥界的真实面貌。
“可是转生都是自愿的,按照现在的情势发展下去,恐怕明年连一个也没有了,以後就更别提了。”右相浑武是个直爽的人,这位发须全白的老人表达的方式还是像年青的时候一样,直截了当,不喜欢婉转阵词。
虽然他所说的都是事实,然而有的时候实话听起来并不顺耳,此时在场的人都因为他的一番话而感到刺耳,接著便感到内心被深深地针痛著,他们都是冥界之中最有实力的人,却眼看著冥界的凋零而无能为力,所以心中的刺痛有一半是因为惭愧。
“自天地初开,冥界与诸界并生,相安无事,却因为五百年前的大侵略而使冥界的声誉大跌,那份沉重的《四界和议》一直压在我们的头上,挥之不去。”冥皇觉得十分揪心,全白的眉头紧紧地皱著,面颊上的胡子因为内心的不安而颤抖著。
“希望能有强有力的新人改变这一切吧。”左相的眼睛不经意地移向正走出通道的少年,然而语气所表现出来的尽是无奈。
少年一直低著头走著,拳头紧紧地捏著,嘴里也念念有辞,直到穿过冥界大门,他才把头微微抬起,眼角随意地扫了一眼,赫然发现面前居然站著二十几人,不禁愣住了。
他打量了一番,面前的这群人共有十二人,只有中间的一个白发老人穿著蓝衣,有十人穿著同样的紫袍,剩下的一人穿著黑袍,从这些人的衣著打扮和气势来看,并不像是普通的人,一定是有目的而来。
他又回头看了看空洞的通道,然後又回过头来,眼神中已经没有了惊讶,依然低著头继续向前走,并没有理会在场的人。
冥皇和他的臣子们渐渐地发现了少年的不寻常,并不是因为少年长的古怪,无论是长像还是身材,这个衣衫破烂的少年都是一个身体健全的平常人,甚至还可以说是俊朗,然而少年的身上有著一种莫名的气势,这是一种让人心生寒气的气势。
对於这些冥界高手们来说,本不应该惧怕任何人,然而当他们被少年寒冰似的眼神一触,内心便不由自主地留下深刻的印象,令他们惊奇地是,心底里有一股激昂的斗志随著少年的冷漠而被点燃了。
少年走了两步,发现自己被这些人一直盯著,觉得很不舒服,眼神中也闪烁出不悦的神色,他再次抬头看了看众人,然後一声不响地走到了冥皇的身边,淡淡地问道∶“老头,这里是冥界吗?”
“这是冥皇大人,不许无礼。”所有的人条件反射似的一起指著他大声斥喝了起来,冥界等级制度森严,上级和下级有著应有的礼仪和尊敬,尤其是面对冥皇时,更要用最尊敬的态度,否则便是对整个冥界的藐视,因此少年的无礼使他们又感到不快,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反应在某一程度上是受了少年的气势影响。
面对怒目相向和严厉的指责,少年并没有被他们压倒,反而冷冷地环视了一圈,不但没有半点怯弱,而且还狠狠地瞪了他们每个人一眼,眼光中的寒气就像冰原之地吹起的烈风,让所有在场的冥界高手都觉得有些惊讶,甚至会对这种极寒感到微微的不舒服。
冥皇虽然表面上毫无所动,但内心却在暗暗的期许著少年无畏的气势,看著他那弱小的身影,仿佛能看到一股股刺骨的烈风正盈绕著他的身躯之上,冲击著每一个站在他附近的人。
想著,他的心头忽然跳起了一个念头,如今要评价这个少年恐怕只有一个字--“寒”,而少年的身躯就像是一块会动的万年寒冰,让附近的空气也渲染地寒冷无比。
少年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就是这种无情使无形的寒意从他的身上慢慢地渗出,并弥漫在四周。
冥皇淡淡地笑了笑,锐利的眼神直直地凝视著少年的眼睛。
少年有些倔强,也回以最尖锐的目光。
突然,他的身子就像是受到无形的力量刺激似的猛的一颤抖了起来。
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因为冥皇又施展出得意的冥武技--“冥神之眼”,那是一种会让人产生恐惧感的力量,任何人在“冥神之眼”的面前都会看到内心的惧意,从而使心中的斗志和战意消失,软弱的心灵使被攻击者觉得甚至连一根小指都不懒的动。
少年却在动,只见他的身子微微地向下滑,一双手也慢慢地手按在大腿上,然後紧紧地掐著自己的大腿,想使自己稳定下来。
然而“冥神之眼”远非他能对抗,所以无论他怎麽做也无法抑制身子的颤抖,但他的眼神中由始终都充满了斗志和激情,没有一丝的退意。
冥皇看在眼中不禁点了点头,随即解除了“冥神之眼”,他不想过早的让一个少年融入恐惧之中。
“你能够清醒地站在我的面前,说明你的前途很不错,努力吧!”
“再来一次。”
少年不待他把话说完便用充满激情的声音向冥皇发起了挑战,面无表情的他抬头凝视著高大而老迈的冥皇,眼中除了寒意之外又多了一种倔强。
众人都完全被少年的话语说的愣住了,目瞪口呆地看著这个原本毫不起眼的少年,突然间,他们发现这少年原来并不渺小,强大的杀气连成人都远远比不上。
虽然这些人都冥界中顶级的高手,但面对“冥神之眼”都会觉得很不舒服,也没有想过要主动想去对抗“冥神之眼”,除非他们觉得有能力向冥界之皇发起挑战。
冥皇诧异地凝灼见著他片刻,然後伸手指著他颤抖的身子,淡淡地道∶“等你的身子好了再来试吧!”
“现在就好。”少年看了看地面,然後弯腰捡了起来一块尖棱的石头。
冥皇被他的举动引发了好奇心,看了看他手上石头头,又看了看他,摇头道∶“这东西对付我是没有用的。”
少年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石头,伸出左手把?石头最尖棱的一角朝上,然後猛地一咬牙,竟将石头狠狠地砸在了自己的脑门上,腥红的血液顿时迸发了出来,很快便血流如柱。
“啊!”
在场的人见到此情此景都不由自主地惊呼了起来,就连冥皇也不例外,内心同样承受无比强烈的震撼感,心里冒起了一种想法。
“这个少年的前途无可限量!”
少年的脸色变得极为苍白,额上的鲜血沿著脸颊从下淌,一直滴到地面。由於头上的巨痛,他早已汗流夹背,身上除了汗水就是血水,把一件破烂的衣服染的又红又湿。然而痛楚并不是毫无意义,剧烈的痛楚控制了身躯的颤抖,使他可以如常的控制自己的身体。
他把沾著鲜血的石头扔在地上,然後踏前一步,直直地看著冥皇。
“再来一次。”
少年的语气依然很无礼,但此时已经没有人再计较他的无礼了,因为少年所表现出来的坚毅让他们同样感到热血沸腾,在这个崇尚力量的冥界之中,永不服输的坚毅力也是他们追求的目标之一,看著一个平凡无奇的少年竟然有如此高尚的品性,心里萌发了一阵喜悦,都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冥皇大人,请您答应他的要求。”
十一名冥界的精英不约而同地转身朝著冥皇躬身行礼,虽然冥皇有权力拒绝挑战,但他们都不愿意让这麽一个少年对冥界感到失望。
看著血流披面的少年,冥皇打心眼里喜欢,这种人才是最适合在冥界居住的冥人,这些年穿过通道来到冥界的人中虽然也有少数良才,但与面前这位少年一比,便如凤雀之比,相差太远。
他转头看了看满脸敬意的属下,这些实力仅次於他的紫级冥帅大都已经年过百岁,唯一的年青人只有穿著黑袍的断戈,但他也超过三十岁了,对於平均二百年的冥寿来说虽然并不长,但他能够深刻的了解到冥界出现了断层,如果没然後续的力量,不久之後,冥界就会变成一个虚无死寂的世界,永无翻身之日。
心中的不安使他更加看重这位冷漠的少年,至少从他的身上可以看到些许的希望。
“少年人,站好了。”
“来吧!”
少年脸上的鲜血依然在流著,眉毛和眼睫毛被染成了鲜艳的血红色,血珠沿著眼睫毛一滴滴地往下落,几乎摭住了他的眼睛,但他依然没有任何表情,依佛已经忘记了如何改变自己的表情,但一切的心意还是从他的眼神流露了出来,除了兴奋,还有无畏。
冥皇的眼睛再次变成了如冥日一样美丽的蓝色,蓝色让人感到幽深,蓝的让人感到冷峻,蓝的让人仿佛置身於无边无尽的寒冰之狱。
少年伸手抹了抹脸上的血渍,让自己更真实的看到美丽而又可怕的蓝色,一触之际,幽黑色瞳孔微微一缩,身子也稍稍颤了一下,但随後又恢复了正常,并且用他那对充满杀气和冷意的双眼凝视艳丽的蓝色。
冥皇的表情很严素,就像是面对一场公平公正的较量,并没有因为对方的弱小而留有任何情面,被蓝色夺占的双目慢慢地变幻著,浅蓝,深蓝,天空蓝,海水蓝,碧蓝,幽蓝,似乎所有的蓝色都曾停留在眼睛之中,释放著耀目的光芒。
少年再次咬紧了牙关,虽然已经控制了心中的恐惧感,但变幻中的蓝色就像是被一枝神奇的画笔操纵著,不但涂在眼睛上,同样也涂在了他的心灵之上,似乎永远也挥之不去,这种茫然空洞的感觉远比心中的惧意更加可怕,就像是不断地向著空气挥拳,越打越心烦,却无法停下来。虽然很辛苦,但他丝毫没有想过放弃。
少年的毅力让冥帝的心情变得十分愉快,然而他的脑海中却在想击败这个少年,因为他希望让少年首先认识到甚麽是失败,如果想在冥界之中展示自己,就必须先认识到失败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只有在失败之中成长,才是真正的成长。
看到少年的身体再也没有颤抖,十名紫级冥帅都不由地点了点头,一个人能这麽快从失败中解脱并不容易,更难的是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建立自信,然後再一次正面挑战强大的力量。这是毅志和勇力的结合,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
此时,这些冥界高手们已经不再把少年当成了一个冥界的新人,而是把他当成了同级的对手,甚至期待著与他一战。但不是现在,而是当少年的实力也像他的心境一样强大的时候。
过了很久,冥皇终於收回了“冥神之眼”,蓝色的锐利目光换成了赞赏的目光,点头赞道∶“你很不错。”
“我输了,刚开始我就颤了一下,後面的已经没意义了。”虽然嘴里这麽说,但少年并没有任何的失望和灰心,眼中反而露出无比的斗志,就像是看到了一座想要攀登的高山之後,内心充满了激情。
少年的坦荡胸怀使他在冷漠之中多了一种豪气,一种强者应有的豪气,紫级冥帅们都被他挑起了心中的千丈豪情,放声大笑了起来。
“好。”
冥皇当然不会例外,朝著少年笑道∶“还有下次机会。”
“嗯!”少年的那副面无表情的脸上微微地抽动了一下,像是在笑,却又没有完全将感觉表达出来,但这却是进入冥界後的第一次。
他抬头看著蓝色的冥日,虽然与“冥神之眼”有些区别,他能感受到“冥神之眼”的力量就是来自於面前这颗蓝色的太阳。
冥皇见他一直凝视著冥月,含笑道∶“冥界的太阳是蓝色,与人界的太阳不样,刚来的人会不习惯。”
“和你的眼神一样蓝。”
冥皇这才明白他依然在想“冥神之眼”,不由有些感叹少年的执著。
少年转头望著他问道∶“怎样才能得到蓝色太阳的力量?”
冥皇愣了一下,因为少年的问题一下就切中了核心,“冥神之眼”的力量就是来自於这颗蓝太阳,不禁为少年的心思之快而感叹,他犹豫了一阵,缓缓地吐出了两个字--“冥”、“神”
“冥与神。”少年默默地念著这两个听似毫无意义的词,脑子也随之不停地转生著,希望能办法解读这两个字的奥秘。
冥皇再次打量了他一番,这个少年必然是来从冥河而来,所以把生前的性格和记忆全部都保留了下来,才会显得如此冷漠。
“你为甚麽要选择冥界?”
少年被他打断思绪,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地反问道∶“需要解释吗?”
冥帝高兴地笑了起来,心里越来越喜欢这个冷漠的少年,点头道∶“不错,做事只需要理由,但不需要解释,理由是说给自己听的,解释是说给别人听的,能说服自己就足够了。”
一番话使少年的眼神清澈了许多,看著他就像看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但他没有再说甚麽,转身就想往山下走去。
“少年人,你叫甚麽名字?”冥皇唤住了他。
少年的身子忽然一顿,过了半晌才淡地应道∶“斩风!”
冥皇扫视著身边的属下,眼光落在一个黑衣人身上,吩咐道∶“断戈,领他去你的城。”
“是。”断戈欠了欠身,身子一晃就到了斩风的身边。
“跟我走。”断戈的声音与斩风一样的冷。
斩风一句话也没说,静静地跟在他身後,沿著山路向下走去。
目送著斩风的背景消失视线之中,冥皇含笑道∶“不知道他日後会有甚麽发展,希望别浪费了一块好料。”
左相丹师含笑道∶“冥皇大人,斩风这个少年将来的成就只怕不小。”
“嗯!”冥皇脸色一黯,慨叹道∶“可惜他一个人并不能改变冥界日渐没落的现实,如果不能派人去人界,冥界也许就没有将来了,可是《四界和议》不容许,而鬼界又帮不了忙。”
“是臣下们的无能,不过人界的人似乎对我们有多的怀疑,也许仙界派了不少仙人在人界传扬仙界之路,对於普通人来说,似乎仙界比冥界更有吸引力。”丹师的心情很沉重,身为辅佐冥皇的重臣,看著衰落中的冥界,心里很不是滋味。
“五百年前的人界大战和《四界和议》就指明了冥界的衰落之路,除非能再次派人去人界,否则一切都是枉然。当然,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像人界一样,推广生育,然而冥人们不会同意,就算是我们也无法接受,况且从很久以前开始,冥界就远离了生育,只怕人们都不知道怎麽生孩子了。”虽然对人界来说这是可笑的事,然而冥界的传统和他所奉行的制度都局限了人口上的发展。
四界和议!
提到这个名字,这些冥界要人的脸上都有著一种难以言谕的,这个可树平原大会战的最终产物代表著冥界的屈辱。
禁止冥人去人界和鬼界;禁止冥界建立军队∶消毁所有有关冥术的记录和书卷。
虽然条件并不多,却从根本上压制了冥界的发展,使这个曾经叱吒一时地方渐渐走上了毁灭的道路。
沉静了很久,丹师抬头看著冥皇,提议道∶“不如再去和仙界谈判吧,请他们让出一席之地。”
冥皇沉吟了半晌,点头道∶“以我们的实力根本无法打破现在的势力限制,虽然与仙界和人界没有往来,但从冥人们得来的消息可以让我们了解到成长最快的就是人界,听说仙界把低级仙术下放给人界,称为道术,并派了仙士前去传授,现在已在人界大为流行了,与人界原有的武学并为两大学派。”
丹师望著下落中的蓝日,就像是看著正在衰落中的冥界,想到有一天这片大地上将会没有人烟,他的心就揪了起来,沉声道∶“为了冥界的将来,我们不能束手待毙。”
“你有甚麽想法吗?”
“当然以谈判为主,如果谈判破裂,我们就只能主动出击了。”
“主动出击?嗯,我明白了,不过这事不太好办。”冥皇点了点头,但他的脸上却没有任何的兴奋,甚至连眼神都显得过於平淡,让身边的人都感到冥界的将来可虑。

[ 本帖最后由 j87232137 于 2006-10-10 14: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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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腾飞


蜀云山区的九月进入了雨季的后期。整日藏在云雾中的山峰显露出骄人的雄姿,泛滥的蜀云河也开始平息,深秋的阳光略带一丝凉意。镇上的的大街增添了一分夏季所没有的繁华。
  罗易晚饭后一个人在小巷的尽头斜靠在墙上,嘴里含着一根草棒,漫不经心的注视墙上夕阳的最后一屡余光,脑海里盘旋着今天在山上听来的消息。他已经大了,再也不能只是吃饭而不做活的在赵府呆下去,赵府不允许有这样的人存在,他自己也不好意思,之所以没有离开赵府,一来他并没有真正的成人,二来他也不知道能够去什么地方,在他十六年的岁月中,最远的就是到过蜀云山的北峰。
  现在他在赵府是一位资深的采药师,赵府自己的养生堂除了收购药材外,有自己的采药师,为的是有一些保密的配方需要特别的药材,而又不是一般的人可以采到。他凭借自己曾经学过的知识,再有这几年来在赵府耳闻目睹的经验,比他更内行的还不多。
  朝圣军从蜀云河的下游而来,看不出是为什么,已经三天了,实在是令人费解。或者他们只是在这儿驻扎一阵子,不过谁也不会相信这种说法。朝圣军他听说过,在他们养生堂采购药材的商人提到过这个,正在和一支叫天宇军的争天下。问题也就在这里,他们不去战火燎天的前线,反而在这儿浪费时间,那就是说不通的事情了。不过,应该和自己的生活没有多大的冲突吧!
  罗易玩味着自己的想法,不过并没有他自己想的那么肯定。
  看着最后一缕光线被黑暗淹没,他叹了口气,该回去休息了,明天还有明天的活,朝圣军的到来并不能解决他的生活问题,这是肯定的,何况他还有自己认为更重要的事要做??练气。经过六年的修炼,不管当初出于什么目的,现在他可是真正的爱上了这个东西,因为更多的好处在他不断的修炼中一一显现。现在每天上山采药,没有谁能和他比拼体力,他可以一口气从北峰打个来回,可以在一天内跑遍蜀云山的三个山峰;百十、二百斤的巨石在他的双臂间象一件玩具,采药师所带的防身弓是两个石的,他可以把三张弓和在一起一口气开百次以上,还有更多的好处,比如视力和听觉,都有异于别人,只是他从不在别人的面前表现。
  推开住了六年的小屋,不用点灯,把心思集中在眼上,对于自己屋里的东西他可以看的清清楚楚,这就是练气的好处。他习惯的由站立的一式开始,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他一般都做完三十六周天。
  两年以前他没有这种能力,最多是把九张图过一次,再下去就会感到丹田肿胀,经脉不通,近两年他做的事情就是不断的扩张丹田和经脉,一开始的时候他先是把每一式都做八十一周天,当然,其中的痛苦只有他自己才能了解,如果不是他心思都在这上面,而且又有鸡心石的阴阳真气不间断的与以修补他那受伤的经脉,早就走火入魔,经脉爆裂而亡了。
  俗话说“无知者无畏”,这样的修炼方式哪一家的武功门派都不会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但别人不用不能代表不可用。经过一年的拓展,他的丹田开始出现空虚的感觉,就好象原本的真气慢慢消失了,惟独留下一个空荡荡的丹田,实际上是他的丹田无限的扩大了,连带经脉也由原来的羊肠小道开拓成了康庄大道。不过,仍然不能一次做三十六个周天,最多也就是九周天。现在的三十六周天不过才做了一个多月为此他又付出了半年的时间和痛苦。想起过往的经历,短时间内他是没有勇气增加周天数了,不过,虽然不能增加周天数,但他又想了另一个目标??尽量的缩短修炼的时间,三十六周天刚开始的时候,他要做一夜,现在只要半夜,在午夜十分,他都可以结束,还有小半夜的时间来睡觉。对了,练气的另一个好处是精神特别的好,一夜两夜不睡也不会有多困,就是困了,做一个周天的练气又会精神百倍。不过,睡觉是十几年养成的习惯,一天不睡,虽然不是很困,总会有不塌实的感觉。因此,一般情况下,他都睡觉,多少而已。
  罗易睁开眼睛,大街上传来了三更的梆子声,随意的收拾了一下床,休息的时候到了。
  “吱”了一声,小院的门被人从外面推了开,天还没有亮,院中其他的人也都没有起来。一个模糊的身影从小门挪了进来。
  罗易适时的从半睡半醒中睁开了眼。
  随即听到一双沉重而缓慢的脚步声传来,就知道是老杜来了,不过他有点儿惊讶:这么早老杜会有什么事呢?肯定是找他的,这个院中和老杜这样没用的人来往的没有其他人。
  罗易拉开了门,打量老杜更见佝偻的身影,轻声的问道:“杜爷爷,这么早啊!”
  老杜低声的应了一声,随即有叹了口气,满腹心事的样子。
  “有什么事吗?”罗易上去把他搀进了屋,在屋里唯一的凳子上坐下,自己就坐在床沿边上。
  屋里很暗,再加上眼睛不是很好使,老杜根本就看不清他的脸,眼前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考虑了一会儿道:“阿易,你想过离开这儿吗?”
  罗易心中一震,抬眼看了看老杜,心中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老杜会问这样的问题,他虽然从没有想过要离开的问题,可也不是不想离开,毕竟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现在突然提到这个问题,他还真的有点儿不适应,顿了一下道:“杜爷爷,我是不想在这儿呆下去了,早就有离开的打算,可我离开后到什么地方去?我既没有什么亲戚,也没有所谓的朋友。也没有什么手艺。”
  老杜目露怜悯的悲伤,无奈的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可就是没有出口。
  是啊,他也不知道罗易离开后可以到什么地方去。但现在是有了一个机会,不过这样的机会不知道是好是坏,他还没有勇气说出来。犹豫了老一会儿,罗易坐在床上,两条腿不自觉的踢动着,显得有点儿不耐。
  “阿易,你听说镇上来了军队吗?”老杜还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了这个,至于如何的结果,让阿易自己选择好了。他已经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了,就年龄来说他可能还没有成人,但过早的孤儿生活,已经把他从儿童的天真中解放了出来。
  罗易点了点头,说道:“我昨天在山上的时候听人家说了,是从中原来的朝圣军。杜爷爷,你知道他们来这儿干什么吗?”
  老杜叹了口气,道:“听说他们被人家打败了,损兵折将,从蜀云河的下游逃来的。”
  “逃到这儿来?”罗易有点儿不相信,虽然他不是很懂战争是怎么一回事,可也知道在这种偏远的山区得不到什么结果,带着疑问又问道:“他们到这儿来要干什么?”
  老杜抬眼看了看罗易,天已经微明,一张稚气未除的脸散布少许的沧桑,岁月的苦难早早的在罗易脸上留下几分印记。整了整自己的思绪,道:“昨天晚上有人说他们要在这儿征兵,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征兵?”罗易倒是没有感到什么不妥,蜀云山的边防军每年都要在蜀云镇辖区内征兵,而且很多人都争相报名,去年他也去报了,以为可以凭借自己的身高瞒过年龄的不足,可是还是被征兵的老总给刷了下来,有认识他的人早就和老总讲过了。当时的情况他记得很清楚,老总还安慰他道:“小家伙,明年吧!明年我一定来带你。”为此他还难过了一阵子,不过谁让他的年龄不过关呢,有更多的人在他的后面排队等着这个机会。因此对于老杜说的征兵的事,他认为老杜是记得去年的事,所以想让他高兴一下,不过,看老杜的表情实在不象,所以下面他想说的话也没有出口。
  老杜微微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道:“是征兵,不过不是蜀云山的人征兵,而是从中原来的军队要在这儿征兵。”对于罗易的无知他是既感到无奈又感到哀伤,可又不知道给说他什么好。
  “有什么不同吗?”罗易对于这个还真的没有比较,他知道的是,都是征兵,如果可以,他一定要去试一试,去年因为年龄不足十六人家不要,今年可没有这个阻碍了吧。
  “当然有了。”老杜对他的迟钝很真的有点生气,声音略有抬高的道:“我们蜀云山征去的兵,最多也就是在山上跑来跑去的,还有什么事可做。但朝圣军征兵就不同了,他们要的人是上战场的,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上战场?”罗易真的有点儿转不过来了,他从没有想过要当上战场的兵。挠了挠乱成一团的黑发,道:“那是说我不能去了?”别说,他还有点儿失望。
  老杜想到他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一口气说道:“现在不是你能不能去的问题,朝圣军的征兵法令下来了,所有十六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的蜀云镇人都必须到衙门点到。”说完后有点气粗。
  “哪有这样征兵的?”罗易吓了一跳。
  “这是军令。”老杜解释道,“和一般的征兵令有所不同,任何人不能违抗,不然军法处治。”
  “真的吗?”对于这样的事情罗易还是不相信,他的世界中现在还没有经历过这种没有任何反抗余地的事情。
  老杜没有给他回答,而是接着刚才的话道:“以后一个人生活,不比家中,虽说在这儿也不见得有什么好,但毕竟没有什么意料之外的大事回发生。在外就不同了,要学会照顾自己。”
  罗易还没有从疑惧中回复过来,只能一个劲的点头。
  “我走了,明天早上就不送你了,不要忘了,早上到衙门点到。”老杜伤感的又说道,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罗易傻傻的还是点头不已,看到老杜站了起来,忙上去扶了一把,把他送了出去,嘴中还一个劲的说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老杜的身影在晨雾中慢慢消失,罗易还呆呆的站在门前,脑海中一直回旋着“明天、征兵、战场”不已。

[ 本帖最后由 j87232137 于 2006-10-10 14: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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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楼主简单介绍一下大概情节就好了
貌似这样看眼睛太累了,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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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世纪


“……之后,由于巨大小行星的撞击,恐龙时代结束了,在这次浩劫中,被灭绝了大部分的生物……站起来,达云阳!”高八分的声音,从眼前这个美女型老师的口中发出,分外显的不协调。
被称为达云阳的人抬起了脸来,虽然还是睡眼朦胧,可是却给人一种舒心的感觉,换句话说就是娃娃脸。
“啊?”然后是全班的笑声,接着是他认命的站了起来。
他傍边的另一人冲他笑了笑又听课去了,那人非常的非常的,怎么说好呢,就是帅的像是一个美女一样,简直是帅的一塌糊涂。
他看出了那人眼中的嘲笑意味,只好自己苦笑了一下。那人名叫幕席明心,是自己的好友,恩……算是损友吧,至少还算是帮了自己不少忙!
又是哪个梦,怎么最近总是做到哪个梦呢?达云阳望了望窗外,大概是从电视上伊甸园计划宣布时开始的吧。“达云阳!”高八分的声音适时的传来,把他从沉思中拉了出来。呃,糟了,忘了还在上课啦……
放学半小时后,我们的主角终于从地狱般的老师办公室中“爬”了出来。
在回家的路上,达云阳也不知道过了好久,才从学校的地狱中回过神来,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天那!”算是抱怨吧!
远处的高楼顶上,站着两个年轻人,一男一女,那个女的轻轻的发出了一声笑声,眼神却望着达云阳,那个男的说道:“对了,好像就是今天吧”
“老公呀,什么叫好像?难道你忘了自己的事了吗?”那女孩露出了一张完美的脸来,调皮的眼神,配上绝美的脸型,绝对是一个绝代的尤物,可惜现在她脸上那夸张的不信任表情,却破坏了那份绝美!
“呃,不要闹,我想想,没错,是今天,2031年6月7日,我命运改变的一天。”那个男孩的面孔,竟然是达云阳,一模一样,连那种是笑非笑的神态也完全一样。
达云阳回到家时,发现家门口停了许多辆车,而除了其中一辆外,其它车上都坐着人,难道是?
当他上到楼上时,看到自己的门口站着两个人,非常高大的那一种,一看就知道不是流氓,就是保镖的类型。果然,是父亲回来了!
两人一见达云阳回来,就识趣的让开了路来。达云阳一进门去,果然发现了他的父亲,达明光。
达明光,现任联合国生物科技技术指导,又是伊甸园计划总技术员。本该是完全没有空闲的他,现在却出现在了中国的上海,绝对有问题!
“爸!”达云阳喊了句后,到了达明光的身边,眼中已经有了泪光。
达明光笑着摸了摸达云阳的头,说道“傻孩子,哭什么呀?”可也是该哭呀,我也四,五年没回来了吧,唉。
“爸,你怎么回来了呀?”达云阳抹了抹眼泪,就向着达明光问到。不论怎样,父亲也不可能在这时候回来的,离伊甸园计划还剩半年了呀。
“云阳,我现在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告诉你,我先对你说了,你一定要有心理准备,知道了吗?”达明光深深的望着达云阳,眼中是达云阳无法看透的东西。
达云阳看着他父亲的严肃,也跟着点了点头!
“先从伊甸园计划开始,不,应该从特异功能讲起。”啊?特异功能?父亲在讲笑话吗?
“也许你不信,可是从人类有记载起开始,无论是那个民族,那个国家,都有关于这部分的记载,如欧洲的魔法,中国的法术和所谓的内力,日本的密术和式神,印地安人的神力等等,许多的东西,还有,不要露出你那夸张的样子。”达明光走到了窗户前,点燃了一只烟,抽了起来。
“然后,在2014年时,美国政府在太平洋的某个地方发现了一处遗迹,它改变了政府对特异功能的不信任态度,从而开始了所谓的伊甸园计划……”
“等等,等等。爸,伊甸园计划不是才从一年前开始的吗?而且这些机密告诉我没关系吗?”父亲这次回来一定有重要的事,不然不会对自己说这些的。
达明光望着窗外,总有着不详的感觉,可不要被他们发现了。“那不过是政府掩人耳目的做法,而这个伊甸园计划和全人类都有关呀。”说完,他就深深的吸了口气。
“所谓的伊甸园计划,就是从在那太平洋遗迹中发现的一种未知生物,在那种生物中提取的强化剂,来强化人体,达到能够使用特异功能为止,使人类进化。可是这个计划却是使人类要嘛到达天堂,要嘛去到地狱呀。”达明光叹了口气。
达云阳问道:“为什么呢?那不是很好吗?人人都有特异功能,有什么问题吗?”
“不……只是,唉,这个你就不要问了,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要把你封存起来,直到这个计划稳妥过后,我再把你救回来,所以,别了……”达明光又是先前那种似乎是分离时的表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父爱的感情在里面。
“啊?什么……”达云阳脑后一麻,眼前突然发黑,就失去了知觉了。在达云阳的身后站着一个非常高大的人,他手上拿着一只长针,看来就是他麻晕了达云阳的。
“他不会怪你吗?虽然是为他好!”那人问道。
达明光轻抚着达云阳的头发,自言自语的说:“是呀,你会怪我吗?即便是为你好呀!”语气中是那么的凄凉萧索。
谁又能真的知道呢,至少,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启动了,在人类知觉的那另一地方。

[ 本帖最后由 j87232137 于 2006-10-10 14: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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