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投诉、申诉
1、督察院接到会员的有效投诉(投诉必须有投诉对象,事件,处理的大概时间等),管理员将及时联系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了解事情的经过进行处理。一定会给予投诉会员一个满意答复;
2、对于无效投诉督察院将不予处理,直接关闭;
3、对于会员的申诉,情况属实,理由充分,督察院了解情况后将对于其原来处理重新审定。对于无效申诉督察院可以不予处理,直接关闭;
4、会员对督察员处理不满者请在三日内申诉,过期不再受理;
6、恶意投诉管理人员和会员的,一律永久禁言;
7、用借来的ID申诉,借机恶意投诉,被借用ID也将永久禁言。
二、监督及弹劾
1、会员有义务监督论坛管理人员的工作,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现象,可以及时向论坛管理员汇报;
2、对于管理人员的一些行为现象与其管理人员身份不相符,有义务提醒他们改正,提醒时应该注意言语艺术;
3、对不负责任及犯重大错误且拒不承认错误的管理人员可上报管理员进行弹劾。
三、督察院版规
1、会员可以发帖举报论坛管理人员的违规现象(如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等),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督察院将根据会员举报情况尽快调查处理;
2、督察院接受会员对处理的申诉;
3、督察院发帖不允许灌水、不允许骂人、请各位会员在督察院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违者重罚;
4、为了更好的利于各种申诉举报的解决,对于管理人员已经结帖的举报或申诉有异议的,可以另开申诉帖申诉,这样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处理完毕,锁帖;
5、对于投诉管理人员,督察院接受投诉帖子,没有管理员邀请被投诉管理人员不得在督察院回帖;
6、会员在督察院回帖,无关回复一律删除随带PM警告,若在督察院刷屏屡教不改者,另行严厉处理,带挑拨言语的,不利于解决问题的,一律永久禁言;
7、会员收到督察的通知,有义务到督察院回答相关提问和进行解释,收到督察的通知,采取超常规默认态度的,督察有权按照从其它渠道获得的情况作为证据;
8、条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及特殊情况,论坛管理层和IT168诺基亚论坛拥有最终解释权。
此规则即日生效
IT168诺基亚论坛管理组
2007-6-10